来源:中债资信发布日期:2013-01-23
1月22日,我国首家投资人付费评级机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对外发布煤炭和火电企业评级方法、评级模型和评级结果。在发布会之际,就信用评级行业发展以及投资人付费模式等相关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冯光华。
记者:作为投资人付费评级机构,中债资信为何要公开评级结果?
冯光华:中债资信采用的是投资人付费模式,按照商业运营的原则开展业务,在向付费投资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的同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按照商业运营“谁付费谁受益”的基本原则,中债资信的评级报告并不必然是一种公开信息,前期只向付费投资人提供。在前期的市场调研中,投资人普遍希望公司向市场披露评级结果,大家认为,这不仅有利于公司评级结果更广泛地接受市场的检验和评判,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评级结果的影响力,优化投资人内部的风险控制和投资决策环境,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双评级机制下评级结果的相互校验能够有效发挥市场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内生机制的作用,矫正当前评级虚高现象,助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和公信力提升,促进债券市场生态环境的优化。在认真研究和充分听取付费投资人的意见后,公司决定以适当形式将评级结果向市场公开。
该公司此次披露煤炭、火电企业的评级方法、评级模型以及这两个行业内22家已评企业的评级结果,是希望通过公开披露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充分提高公司评级业务和技术的信息透明度以更好地服务投资人,同时能够在评级市场引发“鲶鱼效应”,通过不同付费模式下评级结果的相互校验使市场自我约束、自我激励的内生机制真正发挥“活血化瘀”的作用,使当前虚高的信用评级逐步“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以此助推评级行业整体规范发展和公信力提升,促进债券市场生态环境的优化。
记者:综合看,中债资信的评级结果一般都比其他评级机构的要低一些,原因是什么?
冯光华:中债资信的评级结果是按照自身的评级标准对企业信用风险所作出的独立、客观判断,在制定评级标准时把握三个原则:一是要考虑评级标准的稳定性和客观性;二是要考虑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阶段和发债企业信用资质的实际情况;三是要保证信用等级的区分度,能够较好反映国内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水平差异。
市场之所以感觉中债资信的评级结果普遍比其他评级机构低,这一方面是由于各家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和评级体系有所差异,但更为关键的是,如前所述,由于近年来市场级别的频繁上调,评级标准不断放松,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整体信用级别“通胀”较为严重,扰乱了发债主体及有关机构对信用级别的认知和预期,这也是市场会觉得中债资信评级结果偏低的主要原因。希望通过自身独立客观、更符合发债主体实际信用水平的评级行为能够引导市场评级秩序逐步回归理性,促使信用评级逐步回归到信用风险揭示的本位。因此,并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债资信的评级结果偏低,应当在充分认识当前我国评级行业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各家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差异更加客观地比较分析中债资信与其他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记者:中债资信的评级较现有市场评级偏低,是否意味着国内经济还不景气?下一步公司工作在信用评级方面还有哪些打算?
冯光华:要判断发行人信用品质的变化,需看同一评级标准下评级结果的变化情况,应考量受评对象在同一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下在行业中的相对位置以及信用风险水平的相对排序。而只有在同一评级标准下出现评级机构对发债主体大规模的下调信用等级才能得出宏观经济下行的结论。从中债资信已评企业的跟踪评级结果来看,各发行主体跟踪信用等级稳定性较好,并没有出现大规模下调情况。因此,中债资信的评级较现有市场评级偏低,并不意味着国内经济还不景气。
本次发布会后,中债资信还将陆续举办若干场行业形势研讨会,披露公司其他成熟行业、企业的评级方法、模型及行业内已评企业的评级结果,与投资人就行业形势进行交流,以深入剖析行业运行态势。一方面让市场更为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公司评级结果;另一方面也促使公司不断提高对相关行业、企业的评级质量和水平,向投资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评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