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展望
2015-03-16|来源:中债资信
2014年以来,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三大任务,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国务院下属政府部门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出台具体执行措施等方式不断推进我国财税体制改革。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过和相关法律的出台,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逐步明确,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同时,随着具体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与“营改增”等政策进入实施阶段,而具体领域改革意见的出台为近期相关领域改革的推进提供了实施路径及落实措施,我国财税体制改革正沿着既定路线稳步推进。
在2014年改革的基础上,我们预计2015年财税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首要和重点任务仍然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制改革将在试点中继续推进,央地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待启动;
(2)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将是落实执行,国家将主要将在健全预算标准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等三个方面出台执行性的政策文件;
(3)完成“营改增”将是2015年税制改革的最重要工作,消费税改革有望逐步推出,其余税种改革重在推动立法工作的进展;
(4)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和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将是2015年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仍需完成一系列重要工作。
上述财税体制的改革对我国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融资方式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具体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预算公开透明,强化预算外部约束,压缩行政事业经费,腾出更多资金使用到民生类和公益性事业发展;
(2)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和加快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望充实地方政府财力,特别是经济较为落后以及低层级政府的财力可得到较好补充;
(3)既有的以融资平台为主的地方政府投融资机制将逐步改变,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债并纳入预算管理将使得地方政府债务变得更加透明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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